¤ 您目前的位置:主页 > 禅林清韵 > 南海文史 > 正文

爱民若子陶元淳

发布者:      来源:南海佛教网 

    陶元淳(1646~1698年),字子师,江苏常熟人。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进士,康熙三十三年(1694年)任昌化县知县,第二年又代署崖州知州。从金榜题名到辞别人世,陶元淳只有10年的时间,而且他人生的最后一程是在海南走完的;陶元淳因病去世时,身边没有亲人,也没有什么财物留下,晚景可谓凄凉之极。


  然而,陶元淳的浩然正气却影响甚远,甚至引起了后世修史者的关注,他的言行,他的思想,也被载入史册,流芳后代。


  体恤当地黎汉百姓疾苦


  林冠群先生说,陶元淳到海南赴任时,赶上陵水、崖州一带刚遭兵乱,百姓流离失所,更甚的是城中居民不满百户,而士卒骄横,将校横暴,人民生活困苦不堪;陶元淳到任后,面临两个最突出的问题,一是如何减轻民众负担,安抚百姓,使失业流离者重归家园;二是制止骄横的兵将守军的为非作歹,恢复社会秩序。


  据《大清一统志》,为了查清当地奸民隐没侵占土地的情形,陶元淳一到任,立刻着手丈量土地,通过清查土地,重新厘定赋役,使“民复业者千余家”。然后“度隙地,立墟市,招流亡,劝开垦,予以牛谷,不起征。”(《琼州府志》)仅此一项措施,当地汉黎同胞受益者,不可胜计。


  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,陶元淳力行节减行政开支,据他生前好友冯景所撰《昌化令陶子师传》称,陶在任上“节衣缩食,署中尝至绝粮”,平日所吃,也只是“韭菜一束”。其自奉如此之薄,对群众却关怀甚切;另据《国朝先正事略》卷50记载,陶元淳常常“步行村落间,问民疾苦,煦妪如家人”。


  经过他的一番努力,昌化面貌大为改观,“民始知有伏腊宴会之乐,于是风闻归附踵相错,城内外屋宇皆新。”(《昌化令陶子师传》)而且,他还特许群众“有冤者,得诣县陈诉,黎民乐业”。(《琼州府志》)当地有田亩二百余顷被水淹没已百年,但租税却分毫不减,百姓因之受累,陶元淳因此力为申诉,并通过调查研究,著为《浮粮考》一文,呈报上司,以求纾免群众负担。


  林冠群考查发现,陶元淳在任四年,除了《浮粮考》外,还写了《论昌化海防》、《筹昌化营汛兵制议》、《请禁崖州营将肆虐状》、《议设土舍之患状》等有关地方行政事务的文章,现在的《崖州志》尚存若干篇,而清代《皇朝经世文编》则全数收入,这些文章都充满了体恤当地黎汉百姓疾苦的情怀。


  此外,据雍正《广东通志》介绍,昌化民间有卖孩子的不良风气,陶元淳知道后便张榜晓谕,并召集父老反复劝诫,从而保全了很多无辜的幼小生命。


  怒斥飞扬跋扈的崖州守将


  陶元淳在崖州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禁止守军的胡作非为。他到任崖州后,经过一番调查,写了《请严职守详文》,开头便说:“卑职自到崖州,所见职掌混杂,军兵骄纵,不得不具实直陈。”


  他向上司反映了当地守军的六大祸害:一是营将侮文之害,即当地守军将领不仅越权擅政,而且殴打地方行政官吏;二是营将征粮之害,即本应由地方行政办理的征收任务,守军横加干预,直接参与征粮,从中谋利;三是营将占丁之害,即营将把民众纳入兵营管理,以逃避政府赋役,而从中谋取私利;四是营将保村之害,即在黎村中设“粮长”,搜刮民脂民膏,其性质有点像今天的黑社会收“保护费”;五是营将虐黎之害,即强行要求黎族百姓缴纳当地特产等物品;六是营将穿黎之害,即到黎村进行贸易时,恶意欺压、讹诈和勒索黎胞,“一入黎村,辄勒索人夫,肩舆出入;酒浆鸡黍,攘攫罄尽。每岁装运花梨,勒要牛车二三十辆,所过村落,责令黎人放牧。或遇崇峒绝岭,花梨不能运出,则令黎人另采赔补。”。


  陶元淳在“营将占丁之害”一条中,详细指出营将滥引明代的世袭兵制,设所谓“余丁”,不仅一人当兵全家抗役,而且将大批民众纳入兵营,逃避政府差役,为兵将谋私。如“州城内遵道一坊,居民一百一十余户,当民役者只有两家,其余悉充‘余丁’。”


  林冠群说:“其实,这种“余丁”的做法完全违背了清朝的募兵制,是彻头彻尾的违法乱纪,但因为营将有暴利可图,且地处边陲,有上司庇护,于是横行无忌。”


  以上这些情形都是陶元淳通过调查的详细记录,也表现了他对此等虐害汉黎同胞罪恶的愤慨。他到任时,崖州游击余虎、守备黄镇中已经作恶多端,民愤极大,黄镇中还以“非刑杀人”,被群众告到知州衙门。


  陶元淳正要秉公严办此案,余虎闻讯准备以“百金”行贿,被陶严辞拒绝。游击行贿不成,守备黄镇中却来硬的,派了百多卫兵披甲操刀,直闯知州衙门,想以武力威胁陶元淳。按这伙武夫惯常敢于殴打地方文职官员的勇气,他们以为这一吓肯定可以让陶元淳屈服。


  谁知陶元淳全无惧色,大堂上一拍公案,怒斥黄镇中:“守备反耶?吾奉令治事,敢令甲士劫持,是无上官也!是无天子也!非反而何?”(《琼州府志》)黄镇中一听自己所作所为被定为抗拒朝廷的谋反之罪,这才慌了手脚,“气慑”而退,乖乖地听候处理。因此,当时崖州群众中流传这样的一句话:“虽有余虎,不敌陶公一怒。”


  秉公办事不怕得罪上司


  余虎给陶元淳送礼贿赂未遂后,一度大肆造谣诽谤陶元淳,并刻意让广东总督闻知风声。总督便下文让琼镇总兵调查、平息,陶元淳得知后,当即上书申辩:“私谒不应发审,镇臣不应侵官。”私自告发别人不应该发文审查,武将更不能干涉文官政务!陶元淳态度十分坚决,也不到府城接受审问,并果断地将黄镇中关入狱中。


  据《清史稿》记载,此事过后,总督因陶元淳的倔强而耿耿于怀,心里十分不爽,便找借口定了陶元淳“检察失实”的罪名,后来得到朋友的帮助后才得以赦免。不久,总督又想找其它借口来罢免陶元淳,当时的巡抚萧永藻到任不久,说:“我刚上任,就要拿好官开刀,以后怎么带领属下呢?”便对总督言明自己的意思,终将陶挽留了下来。


  后来,陶元淳因其它事情到琼州府,琼镇总兵闻讯立即告诫部下说:“陶昌化至矣,无生事!”陶元淳来了,不要惹是生非!从中足见陶元淳对那些心中有鬼的官吏的震慑之威。


  不久,陶元淳在琼州病故,灵柩渡海归丧时,恰逢琼州士子赴广东省参加乡试,于是大家一起护柩前行,没有人敢抢先一步。经过阳春时,有剽悍的兵卒要与陶元淳的灵柩争渡,考生们大声喝道:“此吾师也,谁敢先者?”吓得兵卒惶惶而逃。


  林冠群说,陶元淳在任期间,不仅关心民生疾苦,而且关心当地的文化建设。他经常亲赴县学与诸生讲论学问,有时讲到三更半夜仍不归宿,以至于精力衰竭,仅四年时间,积劳成疾,竟病逝于任上。


  难怪琼州学子在海北喝退悍卒时,自认为是陶元淳的学生,爱戴和感恩之情油然而生,真切之极!


  主讲专家


  林冠群,海南文史专家、书画家,主要著作有《东坡海外集》(编注)、丘?F《大学衍义补》(与周济夫合作校点)和《桂馨楼集》等。
 

   他官位不高,任期不长,薪水不多,但他民调甚细,能力很强,威望极高;他先任昌化(今昌化江两岸的昌江、东方一带)知县,然后代理崖州知州,从七品芝麻官到六品(顶多从五品)地方官,却能名留《清史稿》,入选“循吏”之列。“循吏”在古代是指有典型模范作用的官员,廉明而且德政。


  他叫陶元淳,一位清代康熙年间在海南任职4年的清官,为了崖州老百姓的利益,他大胆震慑当地掌握兵权的守备,更不畏开罪琼州府上级;敢作敢当的陶元淳,在琼期间还写了一些旨在改良地方行政事务的文章,后来被《皇清经世文编》(贺长龄主持、魏源代为编辑)悉数辑录,与顾炎武等人们所熟悉的大家的著述一起,供后人以文为镜,以史为鉴。


  这一讲,主持人请海南文史专家林冠群先生,为读者讲述廉洁奉公的“代署崖州知州”陶元淳鲜为人知的故事。

南海佛教网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琼(2022) 002号
备案号:琼ICP备13000058号
copyright [@] 2012-2022 海南省佛教协会,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