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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6:海南“小岗村”响起包产到户惊雷

发布者:      来源:南海佛教网 

 

  这是一个只有百余人的不起眼的小村,却是一个在海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征程上里程碑式的村庄。就是这个位于文昌市文城镇名为高隆陈村的小村,在32年前的1976年冬天,率先在海南实行包产到户,真可称为是“海南的小岗村”。


  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今天,我们在当年曾任清澜公社星火大队高隆陈生产队党支部书记、生产队队长陈明清的带路下,走进这个隐身在婆娑椰林中的小村庄,试图回溯到历史上一个显赫的节点。


  龙眼树下响起包产到户的惊雷


  “就是要让村民吃饱饭!”


  这是公元2008年10月30日。


  在高隆陈村,一颗枝叶翠绿的苦楝树下,有几位村民正在悠闲地打麻将。离这热闹的苦楝树不远,是一颗略显苍老的龙眼树,午后的阳光照在稀疏、寂寞的叶子上,让人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桑沧感。


  时光倒流32年,1976年冬的一天,就在那颗不起眼的龙眼树下,36岁的生产队长陈明清像往常一样敲响挂在树枝上的钟,召集全村队员,召开一个他们当时意识不到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。直到今天,就连陈明清也没有完全认识到,当年从他手握的钟槌中传出的不仅仅是钟声,还是一声海南包产到户的春雷。


  简短的开场白后,陈明清宣布,要把生产队的13亩番薯地承包到户。没等他介绍具体做法,村民中立刻炸开了锅。有人当场大声提醒他,这可是违反国家政策的、要损害集体利益的,弄不好,不仅要丢官,说不定还要坐牢。


  尽管事先已与副队长、会计、出纳打过招呼,得到了他们的认可,尽管事先已有接受质疑的心理准备,但陈明清还是有些犹豫了。但很快,他发现在一片吵闹声中,反对的声音还是属少数。有一位村民站起来说,大家已连续几年拖欠国家的公购粮了,连饭都吃不饱,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会饿死人的。


  这话说到了陈明清心里去了。集体生产,吃的是大锅饭,社员出工不出力,生产效率低,造成农作物产量低,大家都吃不饱饭。就说他家,三兄弟一年苦到头,不仅没一分钱收入,还倒欠生产队的钱。


  承包的事他已琢磨了好久,认准的理只有一条:就是要让村民吃饱饭!况且,他对承包方案还很有谋略地进行了“技术”处理:一、全村有145亩番薯,他只拿出13亩来分给30个劳力进行试验,所占数量不多;二、每亩的上交数量定得很高:3000斤,并折算成工分计入队员劳动量中,这样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授人以损害集体利益的口实;三、虽然收获时超产归己,但生产过程统一种苗、统一种植、统一施肥、统一分配,还算是保留了生产队的劳动方式。这样,即使上面知道了,要骂也“骂不毒”。


  想到这些,陈明清的心又定了下来,不管,干了!


  接下来,便是划分地块,定好标号让大家抓阄。


  改革的作用立竿见影


  “番薯多到猪吃不完”


  改革的作用立竿见影。时任副队长的骆春花说,她还记得,承包前,队员都是等敲钟才出工,早早便收工。承包后,天还没亮,大家便起来拣海藻、拣树叶,以作肥料。并且家家户户还养猪和鸡,既是为增加收入,也是为增加肥源。队员还积极到地里除草、施肥,总是很晚才回家。


  记者从文昌市档案局找到了一份1978年由文昌县委和清澜公社党委工作组所作的关于“高隆陈生产队生产责任制的调查”报告。报告中说,1976年前,高隆陈生产队番薯平均亩产量只有694斤,承包后这个数字达到了3077斤。


  骆春花说,最高的亩产量达4000斤。承包的第一年,按5斤番薯抵1斤稻谷的折算方法,村民不仅把以前所欠的公购粮全部还清,还有剩余。


  回忆起当年的丰收情景,那时的生产队会计、现在已是省城里某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祝先生说,大家挑番薯挑到怕。番薯多到人吃不完猪也吃不完,于是大家便刨开晒成番薯干存进缸里。祝先生说,他家里仅有两个劳动力,但稻谷加上番薯干就存了8个缸,而之前只需要两三个缸就足够了。


  “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”,有人发出了必须悬崖勒马的“通牒”


  “只要有饭吃饱,犯错误也不怕!”


  很快,公社里知道了这事。当时的公社、县、海南区,乃至广东省委的领导都有不同看法,有人支持,也有人反对。反对的人说“这是分田到户搞单干”“走资本主义道路”等。公社党委书记找陈明清去谈话,叫他悬崖勒马,并威胁要撤掉他生产队党支部书记的职务。但也许是有争议,这一“通牒”后来并没有真正施行。


  在这么大的压力下,陈明清不仅不退缩,反而胆子越来越大。他抱定这样的信念:“只要社员有饭吃饱,犯错误我也不怕!”1977年底到1978年初,他更是把生产队的稻田、花生、耕牛、椰子和农具都分到了人、分到户。田地、椰子等实行定工定产、责任到人、超产奖励;副业人员实行定额上缴、超产奖励;耕牛则实行队有私养,对半分成。这样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,仅一年时间,队里的粮食实现自给有余,社员生活有所改善。队里的耕牛也从19头增加到47头。社员符杏花说:“这样搞我们就有饭吃了。”


  邻近生产队的社员对此羡慕死了,也闹着搞土地联产承包。


  回忆起这些,今年已68岁的陈明清笑着说,当时他事先既不向上级请示,也不管政策要求就干开了,真是盲人不怕虎呀!


  当年的海南区党委书记罗天获悉此事后,几次下到高隆陈村调查研究。2000年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《悼念罗天同志文集》中写到,1978年秋,罗天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高隆陈队暗中搞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有两年,他对此给予支持并在全区加以推广。


  这是1978年呀,只有吃了豹子胆的人才敢这样做!当时,刘少奇仍沉冤未雪,包产到户这种曾被反复批判的生产方式,还是禁区之一。1978年11月,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为了实行生产责任制,还要以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情怀按下了18个手印。就是当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,虽然下发了两个有关农村农业问题的文件,但仍强调两“不许”(不许包产到户、不许分田单干)。


  很幸运,大胆的生产队队长陈明清遇到了一个更大胆、负责任的区委书记。罗天的做法在广东省委中引起很大争议。广东省委为此还派出工作组到海南调查。但罗天说:“不管他,救命要紧!”


  现年81岁、曾在海南行政区党委农村工作部任职的老“农业人”卢仲坚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回忆说,即使到了1979年,海南行政区党委的不少同志对包产到户还是不理解甚至极力反对的。


  1978年,文昌县委组织了县社工作队进驻高隆陈村,总结该村的经验。在文昌市档案馆里,海南日报记者还找到了1978年县工作队写的高隆陈村生产责任制的总结材料,还有当年11月8日,文昌县委书记符和火在县直机关、工厂等单位的党员、干部大会上作“关于推广‘严格责任、定额管理、按产计酬,超产奖励’责任制”的讲话整理稿。而在1995年编著的《文昌县志》中有这样一段文字:1978年9月,文昌县委总结推广高隆陈生产队的“包产到户,按产计酬”责任制的做法,要求全面推进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。


  从此,高隆陈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得到大张旗鼓的推广。陈明清也一下子成了红人。他说,当年,每隔三四天就有小车来接他到处作报告,而罗天更是连续4年每年春节到他家拜年。他光荣得不得了!


  到1979年,国家农业部调查组先后两次到文昌,对包括高隆陈村在内的27个生产队的责任制形式进行调查。卢仲坚说,调查组负责人对责任制虽然内心很赞同,但仍不敢公开肯定。


  长年担任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、现已退休的邢诒孔说,高隆陈村实行联产承包开了海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先河,是轰动一时的事件,对全岛的影响十分重大。1979年2月,海南区党委召开水稻早造联产承包推广大会,就是以高隆陈生产队(还有琼山县红旗公社李宅园生产队)为典型,组织各市县主管农业的负责人前往参观。这次会议后,全海南一下子就有1万多个生产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,占全部生产队的55.7%。


  对32年前的那场惊雷,今天的高隆陈村人觉得不过平常事一件。


  “只是为解决肚子问题做了该做的事”


  对于32年前的那场惊雷,高隆陈村的人大多认为是很平常的一件事,不值得说来说去。他们对最近一拨又一拨的记者来采访感到很是不解。就是陈明清,也不愿多谈他当年的辉煌。他认为,他只是为了解决肚子问题做了该做的事。然而,这种敢闯的精神已经悄然深植到村民的心中。也正是有了这种敢闯的劲头,小村一直在谋求着新的发展。


  32年间,高隆陈村的人口只从117人增长到150人,但小村的面貌却是发生了大变样:稻田、番薯地变虾塘,土泥路变水泥路、瓦房变小楼,牛车变小轿车……


  有的村民买了小轿车,至于摩托车,那更是平常了。村里的年轻人已经无法想象,1978年,村里能算得上“车”的只是两辆牛车。


  还有一些村民离开了土地,变成了市民。陈明清和陈文奇这两个30年前和30年后的“村官”的儿子、女儿们或当导游或当公务员或当老板,都不再像父辈一样当种田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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