¤ 您目前的位置:主页 > 南海新闻 > 佛教法义 > 正文

万法皆空的“法”与佛法的“法”一样吗?

发布者:      来源:南海佛教网 

    

 佛的言教,也叫做法。(图片来源:资料图片)

 

  佛教中的“法”字,梵语是“达磨”。

  佛教对这个字的解释的是:“任持自性、轨生物解。”

  这就是说,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,有它一定轨则,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。

  例如水,它保持着它的湿性,它有水的一定轨则,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;反过来说,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,它的轨则不同于水的轨则,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。

  所以,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“法”。佛经中常见到的“一切法”“诸法”字样,就是“一切事物”或“宇宙万有”的意思。

  照佛教的解释,佛根据自己对一切法如实的了解而宣示出来的言教,它本身也同样具有“任持自性、轨生物解”的作用,所以也叫做法。

南海佛教网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琼(2022) 002号
备案号:琼ICP备13000058号
copyright [@] 2012-2022 海南省佛教协会,All Rights Reserved